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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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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位於非洲大陸的最南端,東南濱印度洋,西濱大西洋,北接納米比亞、波札那、辛巴威及莫三比克。 ˙首都:普利托利亞。 ˙面積:1,220,813平方公里。 ˙人口:58,048,332 (2023 est.)。 ˙語言:憲法規定共12種官方語言,包括英語、斐語(Afrikaans)、祖魯(isiZulu)、柯薩語(isiXhosa)、索托語(Sesotho)、札那語(Setswana)、史瓦濟(siSwati)、恩德貝里(isiNdebele)、貝帝(Sepedi)、尚加(Xitsonga)、溫達(Tshivenda)及手語。 ˙宗教:基督教(86%)、非洲傳統宗教(5.4%)、伊斯蘭教(1.9%)。 ˙幣制:鍰(RAND, ZAR)。 ˙匯率:1美元= 18.26 ZAR (2023年底)。 ˙政治制度:內閣制共和國(Parliamentary Republic),總統為國家元首具實權,由國民議會多數黨選出。 ˙主要輸出項目(2022年):礦物製品(23.4%)、貴金屬(23.1%)、車輛、飛機和船隻(10.3%)、鋼鐵產品(9.0%)等。 ˙主要輸入項目(2020年):機器及設備(23.2%)、礦物製品(14.1%)、化學製品(12.9%)、車輛、飛機和船隻(7.0%)等。 ˙主要出口國(2022年):中國大陸(11.6%)、美國(8.4%)、德國(8.3%)、日本(4.5%)。 ˙主要進口國(2022年):中國大陸(22.0%)、德國(9.7%)、美國(6.8%)、印度(5.5%)。 ˙我對該國輸出(2023年): 552.66百萬美元。 ˙我自該國輸入(2023年):1,253.90百萬美元。 註: 1.地理位置、首都、面積、語言、宗教、幣制、政治制度等資料取自外交部國家相關資訊。 2.匯率、主要進出口國家、主要輸出入項目取自EIU資訊。 3.人口數取自CIA資訊。 4.輸出入貿易額取自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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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國際社會後的新南非

編輯: 徐同申

2002/06/24列印

前 言

南非共和國(Republic of South Africa)前身為1910年由英、荷移民歷經二次波耳戰爭後攜手合作成立的南非聯邦(Union of South Africa)。1961年5月31日南非聯邦脫離大英國協,易名為南非共和國,但仍由少數白人統治,並採取種族隔離政策。其後雖迫於國際社會壓力於1991年廢除種族隔離政策,並於1993年經由多黨談判會議通過,決議於1994年4月27日舉行全國首次多種族參與之全民大選,結果由黑人多數黨「非洲民族議會黨」(ANC)領袖曼德拉當選總統,正式結束白人統治。至此,國際間對南非之經濟制裁完全取消,一個新的南非重返國際社會。目前南非已成為我與非洲之主要貿易夥伴,我國廠商可利用南非在對外貿易方面所享之優惠,以拓銷南部非洲各國,以及爭取享有輸銷歐美市場優惠。


壹、自然人文環境

一、 地理環境

南非共和國位於非洲大陸最南端,西濱大西洋,南臨印度洋,北界納米比亞、波札那、辛巴威,東北界莫三鼻克,史瓦濟蘭、賴索托兩國在其境內。總面積122萬3,201平方公里,約為台灣之34倍。南非地形有高山、平原、沙漠、森林等自然景觀,擁有優美的自然環境和各種野外生態。氣候溫和乾燥,年平均溫度約20℃,年平均雨量約464公釐。由於地理位置三面環海,已成為往來歐洲、亞洲、美洲及非洲沿岸各國的海運中心,境內各大海港每年平均要處理1萬3000艘船舶載運總重量達5億噸的貨物。除了國際海運中心的優勢外,南非也是非洲的門戶。企業組織設立在南非,不僅可以前進南部非洲關稅同盟 (Southern African Customs Union, SACU ),更可以將市場延伸到包括14個會員國,有1億8000萬人口的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SADC)。

二、 人文概況

南非擁有富饒而多元化的文化特色,人口中有三分之二是「恩古尼」族裔;包括南、北、西索托的索托茲瓦那裔;尚加裔;文達裔;阿非力康裔(早期荷蘭移民);英裔;混血裔;印度裔;其他非洲裔;歐裔和亞裔;也有極少數古老的庫族人(khoe)和閃族人(san)的後裔。

依據1999年6月南非中央統計局人口普查結果,當時全國總人口為4,305萬人,其中白人約佔11%;黑人約佔77%;雜色人約佔9%;亞裔人約佔3%。人口增長率為1.31%,人口出生率為25.9/1000,嬰兒死亡率為52.0/1000,人口密度為每平方英里92人。南非最普遍的語言有五種,分別是:祖魯語(IsiZulu)22.9%;柯薩語(IsiXhosa)17.9%;阿非力康語(Afrikaans)14.4%;塞卑第語(Sepedi)9.2%;英語(English)8.6%。宗教信仰主要為基督教、印度教、伊斯蘭教。

南非境內基礎建設及一般公共設施尚稱良好,鐵、公路交通及電訊網路健全便捷,居住環境良好,教育制度完善,但偏遠黑人社區建設及公共設施等均極為落後。據調查,20歲以上人口中,約有19%未受教育,勞工素質較差,一般教育程度偏低,平均教育程度為小學肄業,技術勞工尤其缺乏。無技術勞工供應充裕,惟由於勞工素質不佳,缺乏敬業精神,失業率高,各行業之生產力普遍低落。

南非首府分別為:行政首都普利托里亞(Pretoria),簡稱斐京,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人口約85萬;立法首都開普敦(Cape Town),為國會所在地,大都會區人口約313萬;司法首都布魯芳登(Bloemfontein),為最高法院所在地,人口約23萬。約翰尼斯堡(Johannesburg),簡稱約堡,係南非最大商業都市,人口約170萬;德班(Durban)為第一大港,人口約100萬。

貳、政治概況

  南非政府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之民主共和政體,總統由間接選舉產生。1993年6月15日,經由多黨談判會議通過決議,於1994年4月27日舉行全國首次多種族參與之全民大選,選後成立「全國團結臨時政府」。臨時政府由各黨派按獲票比例組成,由國會議員過半數選出曼德拉為第一任總統,並推選兩位執行副總統及27名內閣部長。

  南非國會議員有400席,由國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員有90席,由全國九省議會各選出十名。1996年10月,南非國會通過永久憲法,1997年2月4日正式實施,並設立憲法法庭,司法獨立,受憲法與法律規範。

  1999年6月2日舉行之第二次全民大選,選舉結果,執政黨非洲民族議會(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 ANC)獲得將近三分之二(66.36%)之選票(1994年大選62.2%),獲得國會議員266席位,較1994年大選252席多出14席,距國會議員總數三分之二席位僅差一席。

  南非第二次全民大選過程平順,無政治暴亂事件發生,顯示南非之民主政治已趨向穩健成熟。本次大選以繼承南非白人自由理念的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 DP)為最大贏家,其所獲席位由1994年之7席增加至38席,成為最大之反對黨。最大輸家則為新國民黨(New National Party, NNP),該黨所獲席位由1994年之82席減少為28席,已喪失其最大反對黨之地位。2000年6月,民主党與新國民党協議籌組民主聯盟(Democratic Alliance, DA),以團結對抗ANC,其後續發展情形有待觀察。

茲將南非兩次大選得票率3%以上政黨與獲配國會議員席位統計如下:




政黨名稱 1999年大選得票率(%) 1994年大選得票率(%) 1999年大選獲國會議員席位數 1994年大選獲國會議員席位數
非洲民族議會(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 ANC) 66.36 62.2 266 252
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 DP) 9.55 1.7 38 7
印卡塔自由黨(Inkatha Freedom Party, IFP) 8.59 10.5 34 43
新國民黨(New National Party, NNP) 6.87 20.4 28 82
聯合民主運動黨(UnitedDemocratic Movement, UDM) 3.42 ---- 14 ----

其他各政黨如非洲基督教民主黨(African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自由陣線(Freedom Front),聯合基督教民主黨(United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 UCDP),泛非洲議會(Pan Africa Congress PAC) 得票率甚低。

  南非自新政府成立以來,政治及經濟均已回歸國際社會體系,經濟發展亦已由過去之負成長改善為正成長,惟長久以來居高不下之失業率一時仍無法解決。1999年新任總統穆貝基 (Thabo Mbeki)繼任後,仍持續推動執行「成長、就業暨所得重分配」(Growth, Employment and Redistribution, GEAR)之總體經濟政策,促進經濟成長,積極創造就業,以解決其高失業率問題,為其施政之重要目標之一。

  2000年2月4日,穆貝基在其向國會提出之國情諮文報告中提示,將節制工會及修改勞工法令、加強教育及培訓勞工技能,以及改善社會治安案;另並聘請國際知名企業及金融高級主管十四人成立「投資顧問委員會」,提供諮詢意見,以期改善南非投資環境,極積吸引外人投資,以創造就業,解決嚴重之失業問題。


參、經濟概況

一、天然資源

南非之天然資源豐富,黃金、白金產量均居全球之首位,稀有金屬(鑽石、釩、鉻、錳、鈾等)以及煤、鐵、鉛、鋅、銀、鈦、鋁、矽等產量均豐富。

黃金儲量佔世界約40%,1970年代每年產量曾高達1,000公噸,近年來產量減為500公噸,仍居世界第一,且是單一出口產品項目中金額最高者。鑽石每年約產1,000萬克拉,De Beers透過其中央銷售組織(CSO)掌控其他國家之生產,如波札納每年約生產2,000萬克拉,使該公司控制全球65%市場(另競爭對手為澳洲BHP集團)。鉻儲量佔世界之72%,主要用在煉製耐高溫的不銹鋼、化工(色料、鞣皮)、耐火材料。錳儲量佔世界之92%,其中95%之生產用以提煉錳合金(maganese alloy),南非也是世界最大的錳鐵 (ferromaganese)、矽錳(silicomaganese)生產國。釩佔世界儲量72%,主要用以使鋼硬化。煤儲量約1,155億公噸,其中可開採的有550億公噸。是世界上最大的煙煤(bituminous)出口國,其中Ingwe公司是世界最大的出口商。

主要出口產品為黃金、鑽石、半寶石、基本金屬、能礦產品、燃煤、合金鐵、鋁、鈦、鐵礦、機器設備、車輛、食品、化工產品;主要進口產品為機械電機設備、能源產品、交通工具及原廠車輛零組件、資訊產品、化學、藥品、石化產品、紡織品、科技產品。主要進口國家為德國、美國、英國、日本、義大利、伊朗、法國、中華民國、瑞士、荷蘭;主要出口國家為英國、日本、美國、辛巴威、德國、比利時、瑞士、荷蘭、中華民國、西班牙。

二、重要產業介紹

(一)、重要工業:
1 採礦業:
南非礦藏豐富,採礦業向為其重要產業之一,各項礦產原料之出口為其主要外匯來源,約占其出口值40%。Anggold是世界第一大金礦公司,Amplats是世界第一大白金公司,Ingwe是世界最大煙煤出口商。由於採礦業發達,已發展出先進之開採技術,有些金礦已深入地下4,000公尺。各大礦業公司,如Anglo American、De Beers、Anggold、Implats、Amplats等,均以跨國投資及購併等方式,在非洲及拉丁美洲各礦產國家進行購併或開採。

2 石化業:
  南非在遭國際制裁時期,發展出以煤提煉石油之獨特技術;其國營Sasol公司擁有煤礦,每年約開採4,000萬公噸煤用以提煉石油,可供應南非所需石油之45%;並生產其他石化產品,如乙烯、聚丙烯、肥料等。南非現有四家煉油廠,其中Sasol與Engen兩家為南非公司,BP及Caltex為外人投資經營。

3 金屬鋼鐵工業:
  南非粗鋼(Crude Steel)年產量約850萬公噸,居世界21位,其中Iscor公司產量約佔70%。南非不銹鋼年產量約30萬公噸,其中70%出口;Columbus公司出口不銹鋼板,Hall Longmore公司出口鋼鐵線材產品。

4 其他:
國營紙漿廠Sappi頗具規模;汽車工業有八家組裝廠,年產小汽車約二十餘萬輛,近年來整車出口量日增,其中BMW生產之3系列車種出口東南亞;資訊電子業有電腦組裝工廠,近年來網路資訊業發展亦頗迅速,Didata、 Datatec兩大公司已進軍海外市場。國防工業有國營之Denel公司,其產製之Rooivlak軍用直升機及快炮已具國際知名度。此外,火力發電、食品加工、鑽石加工、營建等,均為其重要產業。

(二)、農、牧業:
1.農業:
  以生產玉米、小麥為主,係南非人民主食,雨量充足時,產量即可自給自足;其他農產作物有蔗糖、向日葵、水果、豆類、大麥、燕麥。因其屬大型農場,採機械化耕耘灌溉及生產,農產品頗具國際競爭力,可拓銷歐洲各國。

2 畜牧業:
  南非畜牧業採粗放方式放牧。1998年統計資料,全國飼養綿羊2,930萬頭、牛1,380萬頭、山羊660萬頭。

(三)、商業:
  南非各大小都會地區均設立有大小型購物中心,流通業大多由全國性連鎖經銷商掌控;偏遠黑人社區亦有全國性連鎖商店,自營小型商店須作市場區隔,否則生存不易。

(四)、具發展潛力之產業
  目前南非政府正積極鼓勵引進礦產與農產品加工業、汽車零組件業、電器電子業、資訊業、通信業、製藥業、紡織成衣業、橡塑膠業、化工業、機械業、紙製品業、木材加工業、礦產加工業、寶石加工業及觀光業等前來投資。

  南非工業發展公司(IDC)曾調查各產業出口狀況,指出食品及相關製品、紡織成衣及相關製品、木業、化工、鋼鐵產品、建材及石材等非金屬礦產品及農機等項目具出口優勢。

三、經貿發展概況

南非於1994年4月舉行第一次全民大選,由黑人多數黨「非洲民族議會黨」(ANC)領袖曼德拉當選總統,成立「團結聯合政府」(Government of National Unity)。至此,國際間對南非之經濟制裁完全取消,南非重返國際政治及經濟社會後,經貿活力逐漸復甦。

(一)經濟成長率
自1994年南非新政府成立,至1999年間,南非經濟成長分別為3.2%、3.1%、4.2%、2.5%、0.7%及1.9%。

2000年總預算原規劃之3.6%經濟成長目標,由於國際油價持續升高,除白金外,國際原物料價格普遍滑落,加以南非鄰近地區國家政經動盪,嚴重影響外資流入,根據南非國家統計局2001年2月27日公布之統計資料顯示,去年經濟成長為3.1%。2000年各項產業對經濟成長之貢獻率,經季節性調整及年率化後,依次如下:
(1)金融、房地產及商業服務業,對經濟成長之貢獻有0.8個百分點。
(2)製造業,對經濟成長之貢獻有0.7個百分點。
(3)批發、零售及餐飲旅館等服務業,對經濟成長之貢獻亦有0.6個百分點。
(4)通訊及運輸業,對經濟成長之貢獻亦有0.6個百分點。

(二)、匯率
斐鍰(Rand)匯價長期走貶,1997年底1美元兌4.87斐鍰,於2000年底已貶為一美元兌7.65鍰,迭創新低,其主要原因係受美元特別強勢、歐元不振及國際油價上漲等外在因素及受辛巴威局勢之影響所致。為爭取外人來斐投資,南非對「非居民」已無外匯管制措施,。

(三)、失業率
根據南非國家統計局2000年7月31日公布之「1999年10月家計調查」(Household Survey)結果顯示,依官方定義之失業情況(即調查當時,無工作且在積極找尋工作機會,但仍失業者),其失業率為23.3%;廣義之失業情況,即官方定義之失業率,加上並未積極尋求工作機會而失業者,其失業率高達36.2%。按一般媒體報導之南非失業率,則為33%至40%之間。

(四)、國外直接投資(FDI)
根據南非儲備銀行「2000年經濟年報」資料顯示,2000年上半年,國外直接投資額為48億斐鍰,主要投資國為美國、德國、澳洲及英國。較上年同期35億斐鍰大幅增加,係因受美國併購南非資訊科技公司所致。但略遜於上年下半年之49億鍰。依據聯合國貿易推廣協會(CNUCED)所做之調查,2000年至2003年非洲大陸最具吸引外資之前3名國家依序為南非、埃及、摩洛哥。

(五)、競爭力排名
2000年4月19日,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and Development, IMD)公布2000年國家競爭力年報,南非該年之競爭力排名,上升至第38名。該年報係針對全球47個國家,進行競爭力調查並評比其投資環境。其評比方式兼顧客觀之統計數據(290類)及調查訪問經營者之主觀意見,兩者之評分比重各占三分之二及三分之一。評比結果,美國最具競爭力,獲得100.00分;俄羅斯最不具競爭力,僅得5.00分;南非獲評22.96分,介於捷克(24.50分)及菲律賓(22.89分)之間,排名第38;較1999年之42名及前一年之44名,均有提升。

另據該年報分析指出,南非行動電話業及網際網路業之發展已超越其傳統科技產業,原可望獲致較佳之排名。惟因受其高失業率、教育普及情況不良、技術人才嚴重外流及暴力犯罪事件頻仍等因素之影響,致拉低其競爭力評分。該年報評論另指出,南非倘能將其最弱之20個項目,改善至其他國家之平均水準,則其競爭力可望提升至第32名。其中包括降低失業率,由32%降至8%;增加師資,加倍提高師生比率,以及降低成人文盲比率,由16%降至5.5%;減低勞資衝突罷工事件,將每千人損失之工作天,由近百日降至27日;此外,技術人員外流嚴重及犯罪率偏高,亦應予以正視。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2000年9月6日公布「2000年國家競爭力」排名,南非該年之成長競爭力(Growth Competitiveness)排名,由1999年在49個國家中排名第47位,提升為2000年59個受評國家之第33位。

(六)、國際債信風險評估
依據美國著名信評機構Moody s於2000年11月之國際信用評等資料顯示,南非長期外債風險評估被評比為Baa3等級,列為適合投資之國家。

另據Standard & Poor s(S&P)於2000年11月之國際信用評等資料顯示由於南非政府審慎的財經政策,當地資本市場的流通性佳,以及規範完善的金融制度;S&P對南非外幣債券的信用評等為BBB-,本國幣債券評等為BBB+。

至於南非之國際債信地位,根據「機構投資者雜誌」(Institutional Investor)於2001年3月所公佈的世界各國信用評等最新報告顯示,南非在全球列入評等的145個國家或地區中,名列第53(臺灣名列第23),與2000年9月(上一次)評等名列第46(臺灣名列第22)退步7名;另據歐元雜誌於2001年3月所列入的185個國家或地區的信用評等報告顯示,南非名列第50(臺灣名列第26),較2000年9月(上一次)評等名列第50(臺灣名列第24)維持不變。

四、重要經貿政策

南非新政府於1994年5月成立後,即以非洲民族議會黨(ANC)在大選期間所提出之政見『重建與發展計畫』(RDP)為其施政藍圖;以廣建住宅,興建學校及醫院,普及偏遠地區之水電供應及電訊設施服務等,為其長程建設目標。

在政策措施方面,以協助貧困弱勢團體,創設及發展中小企業,培植弱勢團體之經濟活力,以期縮減各族群間之所得差距。其作法為推行BLACK EMPOWERMENT及AFFIRMATIVE ACTION計畫,以保障並增加弱勢族群在政府及公民營企業任職主管及就業之機會。

在整體經濟方面,以推動成長、就業暨所得重分配(Growth, Employment and Redistribution, GEAR)總體經濟架構政策,為達成該施政總目標之主要策略,其主要財經措施有以下各項:嚴格控制政府預算; 減少政府赤字,降低通貨膨脹;逐步放寬外匯管制;降低關稅;以租稅措施獎勵投資,尤其鼓勵能創造大量就業及增加國際競爭力之投資;加速國營事業資產重整,推動民營化,以提高競爭力;加強基礎建設,提高服務品質;擴大與南部非洲各國間之貿易與投資;強化政府施政政策之協調與一貫性。

自1999年穆貝基總統繼任以來,其具體之經濟措施有下列數項:
(一) 採取穩健之財政金融政策:南非儲銀以設定通膨目標區(Inflation Targeting)作為貨幣政策之依據,預計在2002年將通貨膨脹率調至3%至6%之目標區範圍內,其目的在控制物價水準使與其主要貿易對手國相當,以維護斐鍰幣值並提升國外資金對南非之信心。(「通貨膨脹目標區」採CPIX通貨膨脹率指數,係以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扣除利率因素後之統計為準。)

(二)繼續改革稅制:為減輕中低所得者之稅賦,將提高所得稅課征級距並降低各級距稅率;提高利息所得免稅額,鼓勵儲蓄;自2001年4月1日起課征資本利得稅及逐漸改變採取「就人課稅」原則,以擴大稅基,並加強防杜逃漏,促進公平納稅。

(三)繼續執行國營企業民營化政策:1999年11月,穆貝基總統召開內閣特別會議,宣佈開放Telkom、Eskom、Transnet及Denel四大國營企業民營化,以吸引外人前來投資。該四大企業之總值約達240億美元,員工人數佔國營企業僱用總數之80%,其固定資產佔南非政府資產之90%。國營事業民營化的有效推行,包括電信業開放外商投資、瑞士航空取得南非航空20%的股份,乃至重工業暨軍火製造集團Denel 也開始有小部份賣給英國公司,都帶給南非更活絡的經濟表現。國營企業民營化所釋出之資金,有助於支應政府債務清償及減輕利息負擔,改善政府財政赤字。

(四)改善勞動市場:自1995年以來,先後制定並實施之新勞工法有「勞工關係法」、「僱用基本條件法」及「就業機會平等法」;惟該三項勞工法對勞方權益之保護過度,致使勞動市場之供需僵化,影響國內外投資人之投資意願。迨2000年7月間,南非勞工部為配合改善投資環境,擬議修訂「勞工關係法」、「僱用基本條件法」及「破產法」,以期能減輕投資者對南非勞工法之負面觀感,達到創造就業機會與保護勞工之目標。此外,提高技能訓練基金捐,由0.5%增為1%,以協助發展中小企業及訓練勞工技能之需。

(五)積極進行國際協商,爭取優惠待遇,以拓展外銷市場:
南非重返國際社會後,除積極參與WTO、WB及IMF等國際經貿及金融組織外,並在區域性與雙邊及多邊國際經貿關係方面進行諮商,例如「斐歐自由貿易協定」於2000年1月開始生效實施;「洛梅協定」新約於同年5月底完成簽署;「SADC自由貿易區協定」於同年9月1日開始生效;2000年5月18日,美國總統柯林頓已簽署國會通過之「2000年貿易發展法」,其中包括「非洲成長商業法案」,將擴大對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國家之貿易優惠。顯示南非在對外雙邊及多邊經貿關係爭取及維護其權益方面有進展。

(六)重整貿工部組織架構及調整經貿政策:
為因應南非對外雙邊及多邊經貿關係之新環境,斐貿工部長於2000年8月1日宣布,進行推動貿工部組織架構重整,估計將歷時一年始克完成。此外,為加強拓展對歐洲傳統市場以外國家之貿易,針對各地區重點國家選定其具實力之拓銷主力產品項目;另在引進外資策略及吸引投資方面,亦採取重點對象國家,選擇吸引投資項目,以期達到最高成本效益之目標。

(七)2001年主要計劃目標及行動綱領

南非總統穆貝基在2001年國情咨文報告中揭櫫2001年主要計劃目標及行動綱領:
(1)改善儲蓄率偏低及投資不足,以及貧窮、失業率居高不下方面仍有待努力。

(2)以追求高經濟成長、提升競爭力及效率、增加就業、消弭貧窮與不公平現象為施政目標。自今年起分兩年提撥12億斐鍰及15億斐鍰,用以改善貧困地區之生活環境及投資基本設施等。

(3)在提升競爭力方面,將尋求各經濟體系部門成本之降低,對能源部門、運輸部門及通訊部門等產業採取「管理性之開放」政策(Managed liberalisation),並將檢討其現行措施及規範,以提升公共部門及私人部門之投資意願。

(4)對提高經濟成長及創造就業具有潛能之產業,給予特別輔導關注,包括農業、觀光業、部分特定出口工業、文化及資訊通訊工業。其中,部分特定出口工業包括農產加工、汽車暨零組件、採礦技術及礦產,以及紡織成衣業。

(5)為創造一個具有經濟效率及競爭力之發展環境,必須著力在人力資源及科學技術之培養;經濟基本設施及建設資金之取得等。

(6)為達到高經濟成長之目標,將優先投資建設各項經濟基礎設施,未來三年,政府將另撥六十億斐鍰,用於發展鄉鎮及都市更新計畫。

(7)政府對融資問題極為關注,資金之取得對促進經濟及發展中小企業均具關鍵性。在健全金融體制之前提下,政府願協助企業對資金之取得更為容易,今年內,將檢討修訂相關金融法規。

(8)政府將正視其他影響經濟發展之問題,如防治疾病及病毒之傳染,打擊犯罪改善治安等。由於南非愛滋病氾濫嚴重,防治愛滋病(Aids)已成為政府目前最大之挑戰,自本預算年度起,三年分別額外提撥7500萬斐鍰、12500萬斐鍰及3億斐鍰,用以醫療及防治其擴散。

肆、有關鼓勵投資措施及規定

一、投資法令

(一) 貿工部負責有關投資法令及吸引投資策略及獎勵措施之訂定。
(二) 推動開放國營企業民營化以吸引外來投資。
(三) 選擇全國11個具投資發展潛力之地區,推動區間發展計畫(Spatial Development Initiatives, SDI),包括Maputo Development Corridor、Lubombo Initiative、West Coast Investment Initiative、Fish River SDI、Wild Coast SDI、Platinum SDI、Phalaborwa Secondary Corridor、Richard Bay SDI、Gauteng Special Economic Zone、Coast to Coast Transport Corridor等,並配合獎勵優惠措施,以鼓勵民間與吸引外人投資。
(四) 以「工業參與計畫」(Industrial Participation),運用政府或國防採購之補償條款(Offset Requirement),規定外國得標廠商必須以得標金額一定比例之金額,在南非作相對之投資或採購。
(五) 無外人出資比例之限制;無公司組織之限制。

二、公司設立型態:

(一)外人投資之公司形態,通常以選擇成立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或分公司(External Companies)。
(二)外人投資如係私人獨資或二人以上合資,則通常選擇成立小型公司(Close Corporation (C.C.))。
(三)此外,尚有Partnership/Joint Venture, Sole trader, Trading Trust 等型態。

三、獎勵投資措施:

(一)中小型製造業發展計畫(Small and Medium Manufacturing Development Program, SMMDP)
  該計畫適用於1996年10月1日以後設立或擴充之廠商,其投資總額在(含)300萬斐鍰以下之中小型製造業,經貿工部審查核准者,得享六年優惠待遇如下:
1.設廠補助:
  前三年,每年補助設廠總資產額之10.5%,每年分四期提供補助。
2.盈餘補助:
  第四年至第六年,依稅前盈餘每年補助25%,但其補助額不得超過設廠補助額。自第五年起,其工資成本佔產品附加價值之比率不得低於55%。
3.遷廠補助:
  該項補助款僅適用於國外投資人,於完成遷廠後提出申請,最高補助以5萬美元為限。

(註:SMMDP並非免稅待遇,南非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30%,採固定稅率)。

(二)出口拓銷及投資補助方案(The Export Marketing & Investment Assistance Scheme, EMIA)
發展外銷市場補助:補助出口商五成機票款及每日差旅費400斐鍰,以15日為限;樣品運送補助費以600斐鍰為限。
拓展出口貿易團之補助:由政府認可之商工會或貿工部籌組之拓展出口貿易團,得申請該項補助。
來斐採購團之補助:需由政府認可之商工會或貿工部認可。
參展補助:個人參展,補助參展費八成,團體參展,全額補助參展費。此外,尚對廠商就對外直接投資研究及投資團進行補助。

(三)廠房及機器設備加速折舊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1996年7月1日以後設立或購買之新廠房及機器設備,其辦法要點如下:
廠房之折舊期限為十年,每年10%。(舊規定折舊期限為20年,每年5%。)
機器之折舊期限為三年,每年33.3%。(舊規定折舊期限為5年,每年20%。)

(四)無外人出資比例之限制

  為保護本國人之投資權益,許多國家對外人投資之出資比例均予以限制,除百分之百出口之廠商外,一般外人之投資股份不得超過49%。南非政府對外人投資沒有出資比例之限制,外人投資可以佔百分之百股份;惟外國股份超過50%以上之公司,南非銀行在提供融資時會有些限制。

(五) 無公司組織之限制

依據南非公司法規定,公司屬註冊納稅之法人,對於公司組成之組織不予限制。例如,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股東會議,公司資本額可以斐幣一鍰登記(其餘資金可以登記為股東借款)、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可以一人登記,董事會之董事也可以一人登記,董事長及董事亦可以聘請非股東擔任等。

(六) 無產品行銷市場之限制

  許多國家對於外人之投資,限制其產品全部或部份外銷,以保護其本國人之投資。南非無此項限制,外人投資生產之產品,可以全部內銷或外銷。凡從事外銷者,無論其國人或外人均可申請出口補貼。

(七) 無購買不動產之限制

  許多國家限制外國投資人購買廠房、土地與住宅。南非無此限制,南非政府歡迎外人在斐投資置產,以刺激不動產市場。

(八) 投資者有申辦移民之便利

投資人在投資核准後,其執行股東及重要管理人員,可立即申請永久居留權;在投資前若提出資金證明者,亦可先申請永久居留權。核准移民後,可享受免繳關稅「移民貨櫃」一個。

四、投資業務有關主管機關

(一) 貿易暨工業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負責政策之訂定。
(二) 南非投資公司(Investment South Africa, ISA),由貿工部資助成立,提供有關投資環境資訊、法規諮詢協助及與各省投資單位之聯繫。
(三) 各省(地區)工業發展局。
(四) 工業發展公司(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poration,IDC)

五、投資申請程序及審核流程

(一) 進行投資計畫前,可檢具投資計畫書諮詢南非投資公司,以了解該業別之市場潛力及競爭廠商情形作為是否投資之依據。

(二) 進行投資計畫時,可開始向斐京南非公司註冊辦公室(Registrar of Companies and CCs)查詢公司名稱及所在地,並向地方政府辦理生產許可証及相關証照。並開始與金融或顧問機構商議融資事宜。

(三) 實際開始投資時,向投資地點之地方政府申請工廠、辦公室或銷貨地點之各項許可,並申請水電,向稅務局作各項稅務登記,雇用員工時需向勞工部註冊,向貿工部申請各項進出口許可及向海關登記取得廠商編號。


伍、中斐經貿關係

一、 雙邊貿易分析

儘管南非自1997年12月31日起與我國斷交,然而雙方經貿往來仍然蓬勃發展,為我與非洲之主要貿易夥伴,2000年我國對南非貿易占我與非洲貿易之29.63%。南非之礦產係台灣重要之能源來源,台電公司所採購之燃煤中,三分之一由南非提供,此外台灣透過香港向南非進口100噸以上之黃金。依據我國海關統計,2000年我國對斐雙邊貿易總額約為13億6千萬美元,較1999年13億美元成長4.77%,其中我國出口為5.99億美元成長1.0%,我國進口為7.63億美元,成長7.9%。我主要出口項目:自動資料處理機、辦公室機器及零附件、機動車輛機械零附件、針織品或鉤針織品、合成纖維絲紗梭織物、棉梭織物、塑膠製品、積體電路、有線電話或電報器、苯乙烯之聚合物及縫紉機等。主要進口項目:合金鐵、煤、未經塑性加工鋁、精煉銅及銅合金鐵屬廢料、溶解級化學木漿、小汽車、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未經塑性加工鎳、鈦礦石及其精砂、花崗岩及生鐵等。

二、我國企業在當地經營現況

(一)、工業投資:
目前我國在南非投資工業生產之廠商約有280家,投資金額約10億4,300萬美元,僱用員工約3萬6,000人,為南非重要外資來源國之一;投資行業以紡織成衣及毛衣為主,其他有塑膠、電子、鞋類、木材加工、金屬製品、寶石加工、飾品、鐘錶、橡膠、皮革、食品及化學品等。

(二)、商業與服務業:
目前在南非經營商業較具規模之僑商約有340家,資本額約計4億8,400萬美元,雇用員工5,012人,其中以從事進出口貿易為主,約94家,其他有批發業58家、雜貨業48家、餐館業42家、不動產業17家、運輸及報關業7家、旅遊業35家、工商服務業8家及其他40家。

(三)、僑商概況
目前旅居南非之華人約四萬九千人,其中台灣移民約一萬三千人。我僑商從事工、商業之廠商約620家,經濟情況尚稱良好。我在南非現有台商及僑民組織,較具規模及代表性者有:
1、非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及豪登省、自由省、那他省、北開普省、大新堡、東開普省及開普省等七個分會
AFRICA TAIWAN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
19 4TH STREET, HOUGHT EASTATE
JOHANNESBURG, 2198 SOUTH AFRICA
TEL: (011) 728-7396
FAX: (011) 483-1177
2、南部非洲台灣同鄉會
TAIWANESE ASSOCIATION IN SOUTH AFRICA
P.O. BOX 264, BRUMA 2026
JOHANNESBURG, SOUTH AFRICA
TEL:(011)6155456 FAX: (011)6155261


三、我商在南非投資之優點、困難及政府之輔導措施

(一)南非投資之優點

1.基本設施良好
  南非各項基本建設堪稱現代化,公路、鐵路、航空、海運及港口等交通建設完善,以配合經濟發展之需要;煤產豐富,電力能源價格低廉且供應充裕。

2.自然資源豐富
南非得天獨厚,天候頗佳,各項農牧產品生產足供所需,尚可外銷,其他礦產資源更是豐富,舉凡黃金、白金、鋁、錳、 鎳、 鉻、煤、鐵等重要礦產原料之蘊藏量及產量均居世界主要地位。

3.勞力充沛
  一般黑人教育水準偏低,低層次之勞工供應無缺,相對而言生產力較低,僅適合勞力密集工業之投資。

4.居家環境及教育制度良好
  南非一般社區居家環境規畫良好,天候宜人,適合各類戶外活動,生活環境不遜於歐美國家,且其教育採取英國制度,學校對學生之行為規範及教育水準之要求,均達國際水準。

5.可拓銷週邊國家市場
  南非為「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SADC)之政經領導國,亦為進入南部非洲各國市場之門戶。SADC共同體14個會員國目前正成立SADC自由貿易區;以南非為跳板可進而拓展該地區1億8,000萬人口之潛在市場。2000年1月南非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正式實施,包括原料及工業品輸歐,南非都享有條件較佳的關稅率。對台商而言,基於南非和歐盟的獨特傳統關係,可藉此開發產品輸歐的新管道。此外,美國2000年10月1日通過實施「非洲成長商業法案」擴大對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國家之貿易優惠,對南非產品出口亦將有相當之助益,尤其紡織業受益最多,甚具發展潛力。

(二)我投資廠商遭遇之困難:

1.社會治安敗壞,暴力犯罪猖獗
  南非自廢除死刑後,對刑事犯求刑寬鬆,加以失業率居高不下,致暴力犯罪殺人事件時有所聞,影響外人投資意願,台商亦有遭受搶劫、殺害之不幸事件發生。

2.勞工法繁瑣及勞資糾紛問題
  南非勞工素質偏低,多為無技術勞工,缺乏敬業精神,生產力偏低;加上1996年11月開始實施「勞工關係法」,規定勞工有罷工權,並設立「仲裁調解委員會」調解勞資糾紛;1998年12月,實施「基本雇用條件法」,規定勞工每週工作45小時、逾時工作最低薪資、年假、女性勞工4個月支薪產假、僱用終止之通知等;1999年12月,實施「平等僱用法」,規定中大型企業須提出肯定行動計畫,以保障黑人、女性及殘障人士之就業機會;勞工法令規定繁瑣,造成資方之沉重負擔,嚴重影響投資意願,以致業主以縮小經營規模、或採用自動化生產設備、或將部份零組件或半成品之生產,改以進口產品替代、或將大工廠畫分為小型工廠,以規避或減少工會之干擾。目前南非政府刻正檢討勞工法令對於投資及創造就業之影響,並將尋求改善之道。

3.缺乏週邊工業之支持
  缺少生產零配件之周邊衛星工業支援,投資廠商生產使用機器設備之零配件,仍需仰賴進口,保持一定庫存量則增加成本,庫存不足,緊急需要補給中斷時,則造成停工,影響生產。

4.賦稅高、利率高及高匯率風險
  南非有關賦稅、利率及匯率等三大影響廠商經營之財金因素均不甚理想,其個人所得稅(稅率自18%至42%)最高稅率可達42%,公司所得稅(採固定稅率)亦高達30%,外國在斐子公司35%;加值營業稅(VAT)稅率為14%。,股利所得稅(Secondary Tax on Company, STC)徵12.5%,另尚有進口稅。賦稅偏高,致使我投資廠商之營運成本提高。另其基本利率現仍高達14.5%,1998年金融危機時,曾高達25.5%,使廠商貸款利息負擔沉重,又其匯率長期走貶,1997年底1美元兌4.87鍰,2000年底已貶為一美元兌7.65鍰,使廠商營運更增困難。

5.經理及技術人員缺乏
  斐國因在種族隔離政策時代忽視對一般黑人之教育及訓練,教育程度普遍低落,一般技術人員及經理管理人員嚴重缺乏,廠商來斐投資大多須自國內聘僱技術及管理人員。

(三)政府之輔導措施:

1.我前駐南非大使館經參處曾於1986年7月輔導僑商成立「中華民國旅南非投資協會」,以組織聯合投資廠商,共同爭取及維護應有之權益,交換資訊並對擬前來斐投資之廠商提供服務及協助,以解決有關投資疑難問題。另「非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及其各省分會,對會員廠商提供服務及協助解決有關問題。

2.1991年11月5日完成簽署「中斐促進投資合作協定」。

3.1992年4月台灣銀行在約堡設立南非子行,2000年7月1日奉准改為南非分行,對機器設備輸銷南非提供低利融資貸款。

4.我國與南非政府已簽訂「中華民國與南非共和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5.「中斐投資促進暨保護協定」將俟適當時機續行洽商。

四、雙邊經貿遠景

鑒於「斐歐自由貿易協定」於2000年1月1日生效實施;「洛梅協定」新約於同年五月底完成簽署;「SADC自由貿易區協定」於同年9月1日開始生效;美國「非洲成長商業法案」於同年10月1日生效實施。顯示南非對外雙邊及多邊經貿關係明顯改善。我國廠商應可利用南非在對外貿易方面所享之優惠,及時來斐投資設廠,以拓銷南部非洲各國,以及爭取享有輸銷歐美市場優惠。


附錄:有意前往南非貿易或投資者,可向下列機構洽詢相關資訊

1.駐南非共和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Economic Division , Taipei Liaison Office
In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地址:
2nd Floor Cradock Place,
5 Cradock Avenue,
Rosebank 2196
South Africa
郵政信箱:
P. O. Box 2178
Parklands 2121
Johannesburg
South Africa
Tel:(011)442-8880
Fax:(011)442-8108
E-mail:rocembec@iafrica.com

2.南非聯絡辦事處經貿組
台北市敦化北路二○五號十三樓
電話:(02)2715-3251-4
電傳:(02)2718-4866

3.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9樓
電話:(02)2389-2111
電傳:(02)2382-0497

4.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裕民大廈八樓
電話:(02)2351-3151
電傳:(02)2396-3970

資料來源:
1. EIU Vieswire
2. http://www.gov.za/
3. http://wwwdti.pwv.gov.za/
4.Institutional Investor, September 2000.
5.Euromoney, March 2001.
6.http://www.moeaboft.gov.tw/
7. http://www.sa-cnet.com/
8.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快報,財政部統計處編印。




編輯:國情分析科 rcountry@eximbank.com.tw
參考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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