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銀行體系概況(新南向國家之一:東協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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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慧玲
2017/01/05列印
一、銀行體系結構
根據馬來西亞中央銀行(Bank Negara Malaysia)報告,馬來西亞銀行體系由27家商業銀行、16家伊斯蘭銀行、3家國際伊斯蘭銀行以及11家投資銀行所組成;根據馬來西亞中央銀行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4月底止,銀行體系之總資產達馬幣2.35兆(約合6,010億美元),占該國GDP之比重已由2009年之189%上升至2015年之203%。商業銀行為銀行體系之主體,2016年4月底資產市占率達75%,其次為伊斯蘭銀行,市占率為23%,至於投資銀行之資產市占率僅2%。
(一)伊斯蘭金融產業發展迅速
近幾年馬來西亞伊斯蘭金融產業發展迅速,主要歸因於馬來西亞政府有計畫之政策導引,根據Moody’s報告,自2009年底至2016年4月底伊斯蘭銀行之資產平均年增率達15%,較商業銀行之平均年增率8%為高,致其資產規模占馬來西亞全國銀行體系總資產之比重已超過兩成以上。
(二)銀行體系集中度偏高
馬來西亞銀行體系存有高度集中現象,根據Moody’s報告,以資產規模而言,前8大銀行之資產合計占銀行體系總資產之88.5%;以存款與放款而言,前8大銀行之存、放款市占率亦分別高達78.4%與73.2%。
另若以個別銀行而言,前5大銀行分別為Malayan Banking Berhad、CIMB Bank Berhad、Public Bank Berhad、RHB Bank Berhad及Hong Leong Bank Berhad,資產市占率分別為30.1%、16.0%、15.5%、9.2%及8%,其餘銀行之資產市占率均在5%以下,屬寡占市場。
(三)放款行業別中以房貸比重偏高
以放款行業別區分,對家計單位放款居首位,根據馬來西亞中央銀行統計報告,截至2016年6月底止對家計單位放款約占銀行體系總放款之57%,其他依序為批發零售業放款占6.9%、製造業及不動產放款各占6.4%。
另在家計單位放款中,以房貸居首位,占家計單位放款之48%,其他依序為其他資產放款占18%、汽車貸款占16%、信用卡放款占4%等。整體而言,房貸比重偏高,占銀行體系總放款之27.5%,其他產業尚屬分散。
二、銀行業經營現況
近年受惠於總體經濟穩定成長,馬來西亞銀行業之不良放款率下滑,獲利能力及流動性提升,資本適足性充裕,整體銀行業之經營狀況尚屬良好;2016年5月Moody’s對馬來西亞銀行體系展望進行定期評估,評估結果仍維持為穩定(Stable),主要係因該國銀行體系整體資本適足性仍佳、資金來源穩定以及政府支持度高,惟預期未來12~18個月因受到馬國經濟成長趨緩影響,整體銀行業之經營環境將面臨挑戰,故該國銀行體系之資產品質及獲利情況均有轉呈弱化風險。
(一)資產結構與資產品質
馬來西亞銀行體系總資產以放款為大宗,其他資產依序為證券投資、拆放同業等;根據Moody’s報告,截至2015年底放款總額為1.45兆馬幣(約合3,723億美元),約占銀行體系總資產之6成左右;另放款占GDP之比重已由2009年之106%逐年上升至2015年之125%,平均每年約維持11%之成長,高於該國經濟成長率。
馬來西亞銀行業不良放款率自2011年起之2.7%持續下滑,2014及2015二年均維持在1.2%低點,另根據馬國央行報告,2016年6月底約小幅上升至1.3%,惟整體不良放款金額並未減少。若以行業別區分,則一向以運輸業、製造業及營建暨不動產等行業之不良放款率較高;Moody’s認為未來在油價不振、外需疲弱以及馬幣繼續貶值下,馬國銀行體系整體經營環境仍將面臨挑戰,故預期未來之不良放款率將仍有弱化風險。
在風險涵蓋率方面,近年馬來西亞銀行業之風險涵蓋率有逐年下降趨勢,另根據馬國央行報告,風險涵蓋率已再由2015年底之96%續降至2016年6月底之90%左右,與新加坡、印尼、泰國、菲律賓等東協其他國家相較亦屬較低者。
(二)流動能力
馬來西亞銀行體系之資金來源約7成仰賴客戶存款,其中又以定期存款居多,資金來源相對穩定,其他資金來源依序為自有資本與各項提存準備、借入款以及其他負債等;Moody’s認為未來該國銀行體系之放款成長將減緩,加以來自資本市場之長期資金舉借,故預期未來該國銀行體系之資金來源仍將續呈穩定。
在流動性方面,近年因放款大幅成長,致該國銀行體系存放比率(Loan to Deposit Ratio)呈逐年上升趨勢;根據Moody’s報告,至2016年3月底約85%,惟仍在100%以下。
另馬來西亞銀行業自2015年6月起適用Basel Ⅲ對流動性覆蓋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相關規範,根據馬國央行規定,馬國銀行業自2015年6月起流動性覆蓋比率最低須達60%,並自2016年1月起提高至70%,其後逐年提高10%至2019年之100%為止;根據馬國央行報告,截至2015年底馬國銀行體系之流動性覆蓋比率為130%,高於2016年70%之最低規定,Moody’s認為短期內馬國銀行業在放款成長減緩以及為符合流動性覆蓋比率最低規定而將繼續持有高度流動性資產情況下,預期其未來資金來源及整體流動性尚能維持相對穩定。
(三)獲利能力
馬來西亞銀行業整體的獲利來源以利息收入為大宗,近年間由於不良放款率下滑,銀行減提呆帳準備,授信成本降低,獲利情況尚稱平穩,根據馬國央行報告,2016年上半年年化後之ROA及ROE為1.4%及13.2%;至於銀行業經營績效比率亦維持穩定,約介於45%~46%之間,經營績效尚可。據Moody’s預期馬國銀行業未來之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將因淨利差縮小、授信成本上升以及資產品質轉弱而有下行壓力。
(四)資本適足性
馬來西亞銀行體系自2013年1月起開始適用Basel III資本相關規範,依該國央行規定,銀行業2016年之資本適足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普通股權益比率分別不得低於8%、6.0%及4.5%(2015年同),另自2016年1月起須再增提0.625%之保留緩衝資本,其後每年提高0.625%,及至2019年之2.5%為止;依馬國央行報告,近年馬來西亞銀行業之資本適足率均維持在14.9%以上,第一類資本比率均維持在13.5%以上,普通股權益比率亦維持在12.6%以上,均遠高於馬國央行之規定。
2016年以來因放款成長減緩及資本增加,6月底資本適足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普通股權益比率分別上升至16.4%、13.9%及12.9%,整體銀行業之資本適足性良好。預期短期內馬來西亞銀行體系因擁有充裕之自有資本應足以緩衝不良放款突然暴增之衝擊。
(五)政府支持度
根據Moody’s報告,馬來西亞政府對銀行業之支持度一向維持高度水準,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後,政府對銀行業挹注資金及協助問題銀行進行整併,使銀行業安然度過危機;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發生後,馬來西亞政府則提供全面性的存款保險機制,以穩定金融體系與存戶信心,故自1959年中央銀行成立以來,馬來西亞未曾發生銀行倒閉事件,惟相對地,若馬來西亞總體政經情勢下滑,政府支持銀行之能力降低,亦將不利銀行之評等。
馬來西亞政府於2005年成立Perbadanan Insurans Deposit Malaysia (PIDM),負責執行該國存款保險制度,目前27家商業銀行及16家伊斯蘭銀行均為該機構之會員銀行,每一存款帳戶之保障上限為25萬馬幣;另若比較亞太鄰國政府對銀行之支持度,馬來西亞僅次於新加坡及中國大陸,優於泰國、印尼、菲律賓、印度、越南等國。